平定:受害不良种子农民终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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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4:00 山西晚报 | |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史壮宁)平定县种子公司从离石市种子公司购进5万余公斤“沈单10号”玉米种子,结果农民购买后发现种子长势不好。阳泉市工商局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认定种子质量有问题。12月12日,县种子公司向县政府提交了赔偿方案。这是今日记者从阳泉市工商局获得的消息。 12月初,阳泉市工商局消保科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平定县农民购买的“沈单10号” 经核实,县种子公司的购进渠道是符合规定的,但玉米生长不良,问题还是出在种子的质量上。经田间鉴定“沈单10号”生长不良与减产的主要原因是这批种子低于国标要求16.8个百分点,因此造成的减产损失在15%至20%之间。 对此,县种子公司向县政府提交了赔偿方案,原购种子按每公斤补偿20元的办法,由种子公司以无偿赔付的方式在3年内赔偿完毕。农户每年凭种子公司发放的《良种信誉卡》领取1/3价值的商品种子,并在之后5年内享受该公司的批发优惠价。至此,这起轰动平定县的种子质量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