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药你我的期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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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4:07 山西日报 | |
(本报记者梁晓丽郑凤岐)“没啥千万别没钱,有啥千万别有病。”一句民间流传的俗语,所蕴涵的哲理耐人寻味。有病看病,欠债还钱,生老病死,人之常规。然而,近年来虚高不下的药品价格,使得一些普通百姓“不敢”生病,生了病既不敢去医院看医生,也不敢到药店买药品,能抗就抗过去,实在抗不过去再说。一句话,药太贵。记者在太原、朔州、临汾等地采访后,对这一点可以说是感慨良深。 常年生活在省城太原,对太原各医院、药店的药价自然耳闻目睹。且不说自己及家里人生病得去看病买药,亲身体验所谓新药、特药的高昂价格;同事、朋友们一场病后的感慨,也令记者觉得匪夷所思。退休干部王先生偶感风寒,到省城某大医院就诊,大夫问了问情况,开了一张药单,大约10余种药,都是没听说过的名称,王先生去划价:乖乖!1000多元!吓得王先生落荒而逃。类似王先生的遭遇,记者也有,周围的朋友们也有,大部分老百姓也都有。难怪并州路开张不久的万民药店每天早上还没有开门,就有人在排队,等着买平价药。可以想见,老百姓对平价药的期待是多么热切。 临汾的药店基本由医药公司所经营,大街上随处可见“周林大药房”的招牌熠熠发光。同样一盒抗过敏的药,有的卖25元,有的卖22元,最低的也要17元,打开盒看里面只有6片!再看看成分,与过去的“扑尔敏”并无二样。再到医院去看,药价与街上相差无几。临汾的个体药店是今年才悄悄出现的,价格比国营店稍稍低了点,但顾客寥寥,问及原因,才知道老百姓是怕在个体店买上假货,所以宁可多掏一点买个放心。 朔州也不例外。医院是“公家”的,病人自然会“放心”地来,医生开药自然也是拣“新、特、好”的开。街上的大部分药店是药材公司开的,价格自然也是“垄断”的。还有一家股份制的药店,叫“福和堂”,在朔州开了10多个分店,药价与药材公司的不相上下。在朔州,个体户单独开药店几乎没有,即使有也是连门诊带卖药,药价也不低。 药价高在全国是普遍现象,这已不是什么秘密。实际上,国家也做了大量的压价工作,只不过收效甚微。按照国家药品定价原则,是要求生产经营者能够弥补合理生产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反映市场供求,体现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差异,保持药品合理比价,鼓励新药的研制开发。但真正执行起来却很难,其中奥妙大家心知肚明。 那么,物价部门不管吗?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其中头两种实行国家和省两级管理,市场调节价药品由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公平、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实际上,由于规定的权力不确切性,省级物价部门也只能管一管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而市级以下物价部门更是没有任何权力过问药品的价格。临汾物价局一位科长义愤填膺地说:“现在的药品价格真是没谱,1元的成本就敢卖你50元。老百姓真是得不起病呀。” 药品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质量的特殊商品,虚高的药价必须降下来。据省物价局局长王正喜介绍,自1997年至今,国家计委已经先后16次降低国家管理的药品价格,涉及进口药、生物药、中成药、抗感染类药品等,我省也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的通知规定,在国家公布指导价的基础上,降低了1600余种省管乙类药品价格,平均降幅10%———20%左右。下一步,省物价局将对列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15种药品和国家尚未公布规格剂型的药品,在调查实际销售价格的基础上,重新审定并予以公布。 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药品虚高价格,省物价局已于近期做出如下决定:修订我省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初步建立按标准品和比价系数定价的药品价格管理方式;核定公布医保目录政府定价品种最高零售价,并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新药、特殊用药重新审定价格;继续完善药品招标收费政策和中标药品零售价核定办法,做好中标药品价格及招标收费的监管工作;开展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价格调查,研究提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办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药品招标采购中出现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串通投标、乱收费等行为,以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防止出现新的不正之风;完善中标药品价格的监测体系,落实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公示制,及时跟踪和准确了解药品中标价格的动态。同时,对一部分高附加值、利润空间较大、价格明显不合理的药品价格进行下调,给老百姓看病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