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梁泉村民状告村委会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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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4:38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近日,清徐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村民状告村委会违反程序与第三人签订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的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马峪乡西梁泉村923名村民胜诉。被告村委会未提起上诉。 2002年10月20日,马峪乡西梁泉村村委会在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擅自将村集体所有的约2000亩荒山荒坡租赁承包给本村的两位村民,引起了全村广大群众的强烈不 经审理,县人民法院认为:西梁泉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的租赁承包荒山荒坡合同书,虽经马峪乡农村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鉴证、经县公证处公证,但该合同涉及村民利益,村民委员会没有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擅自发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为无效合同。 (齐莉莉 姜俊峰) (齐莉莉 姜俊峰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