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纵火 被判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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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5:5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西峡县重阳乡五朵村的青年农民杨某,酒后因感到心里急躁难耐,纵火排泄心中的郁闷,结果被法院判处5年徒刑,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5940元。2003年4月7日夜,杨某因喝酒过量,加上心情不好,就窜至本村张某家,用火柴点燃张的牛圈,致使张放在牛圈中的4000余袋香菇和1000余公斤黄姜种子价值5600余元被全部烧毁,随后,杨某又窜至高台村,点燃了柯某家的羊圈,致使羊圈被烧毁。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为此,西峡县法院于近日作出如上判决。⑩4王玉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