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乱放炮 家长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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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7:4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震平卢华学生违规放炮,家长承担责任。昨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对于违反《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学生,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监护人予以处罚。 12月17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教育局获悉,春节来临之际,为了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和人为灾害,西安市城区除在春节期间实行限时间、限 通知中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和市区中小学校要教育学生真正做到“三不二会一坚决”,让学生不在规定的重点消防单位及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时段外燃放烟花爆竹,不向行人和车辆等投掷烟花爆竹。同时会选择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会安全施放。坚决拒绝燃放“拉炮、摔炮、擦炮、蹿天猴”等违禁品。并且学校要积极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充分发挥家长的监护作用。 对于违反《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学生,公安机关将依据规定,对于学生的监护人可以予以警告,并可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接受劝告、制止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依据《条例》规定,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