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节水办推进计划用水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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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8:03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 (记者高开升)记者从城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了解到,于本月1日开始的计划用水指标证年审进展顺利,绝大多数用水户能够按照通告要求到主管部门办理计划用水指标证的年审。 按照有关法规,结合鞍山实际情况,我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对城市用水实行定额管理。从2000年以后,除居民用水户外,其他用水单位都要办理计划用水指标。计划用 据了解,我市每年有近20%的用水户不办理计划用水指标证。未办的用户一是用水量较少;二是新建单位管理不到位。今年,市节水办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使计划用水户增加了近200户。 据介绍,用水户的计划用水指标以年度为单位确定,但市节水办将对用水情况进行月考核。市节水办也提醒广大用水户注意将年度指标合理地分配到一年的12个月中。对于超过计划的部分,市节水办将加价收缴水费。按照《鞍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定,对各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加价收缴水费的标准为:超用10%以下的,超出部分加收1倍水费;超用10%至20%的,加收2倍水费;超出20%至30%的,加收3倍水费;超出30%至40%的,加收4倍水费;超出40%以上的,加收5倍水费。而对于不办理计划用水指标证的用户,将按有关规定,实施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所用用水量都将被视为超计划用水,加价收缴水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