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出台新措施 晚婚晚育优惠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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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8:5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 12月 17日讯(记者 张欣 通讯员张军江秀文)为了倡导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日前,张店区民政局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张店区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并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优先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 同时,家庭生活用自来水每户每月 8吨以内,管道煤气、天然气每户每月10立方米以内,按70%收费,超过部分按正常标准收费;家庭用电,免交电表校验费、室内低压线路故障检修费、室内线路整改配套费;租住公房的,房租按当前价格70%收取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