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别人借记卡消费 周某被处罚金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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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8:5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李鸿光)大学生周某在银行提款机上取钱,发现别人遗忘在提款机的借记卡,一时起了贪念,大肆刷卡挥霍购物。昨天,静安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周某罚金2万元。 8月15日下午,周某来到威海路陕西北路上的一家银行提款机前提款,插入取款卡时,发现插卡机里有一张别人遗忘未取的借记卡,他便修改了那张处于交易状态的借记卡密码,然后在各家专卖店、百货商场大肆购物:买了3部手机、好易通900词典、衣服等,计金额1 案发后,周某归还了所有钱款,他承认,其中1部手机已送给朋友,另2部手机则卖给了他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