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网上销售手机监听王 相关网站已将此信息封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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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0:59 青岛新闻网 | |
本报讯(记者 牟凝慧 实习记者 夏阳)日前有消息说,北京、深圳等地出现一种名为“手机监听王”的电子产品,使用这种电子产品可以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监听他人手机通话内容。此消息经媒体转载,引起不少西安市民的关注。 西安电子市场未见“监听王” 提起“手机监听王”,大部分西安市民表示不会购买,但他们都很担心有人使用“监听王”监听自己。采访中,个别年轻人还表示,如果价格可以承受,会买一个“玩玩”。 12月16日下午,记者走访了西安几个电子市场,发现还没有商户出售“手机监听王”。劳动南路西安电子市场一位出售微型摄像机的商户告诉记者,他是看报纸才知道“手机监听王”的,原来没有听说过。在走访过程中,绝大多数人表示没有听说过“手机监听王”这种新的监听设备,并认为“违法的事不能做。” 互联网上有人销售“监听王” 虽然记者在电子市场没有发现“手机监听王”,但在西安一网站上却发现“手机监听王”的相关信息。根据信息提示,记者打开了位于福建福州市的这家贸易公司的网页,其首页上就有“手机监听王”的广告。 这种手机窃听器也被称作“骇客手机”,广告中称“骇客手机”的原理是在手机里置入一个监听芯片,需要监听时,只要拨一下别人的手机号码,对方的手机将在不响铃的情况下自动接通,进入接听状态。广告特别强调,此款手机“用于追踪调查对婚姻不忠和‘包二奶’的可收到奇特效果,还可用于家长监听孩子是否迷恋网吧”。一个芯片的价格是人民币450元,为了方便客户,这家公司还专门准备了已经安装好芯片的手机。 该公司一许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整套“手机监听王”零售价每个3500元,10个以上算批发,每个优惠1000元。当问到西安有没有人购买时,他说已在西安卖出了十几个,全部都是散户,还说西安市场只有他们一家公司在销售该类产品。 销售、使用监听设备违法 据了解,监听设备属于国家专控产品,在市场上公开销售是违法的。我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对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与此同时,我国《刑法》中也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记者发现,这家福建公司除了销售“手机监听王”以外,还销售其他通话监听设备以及偷拍设备。12月16日晚,西安发布此条信息的网站工作人员在接到记者反映后,于当晚紧急封闭此条信息。昨日下午,记者与福州市公安局取得联系,该局网络监察处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称,会尽快向上级反映,对这家公司展开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