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12月13日报道了集体土地商品房处理意见出台的消息。连日来,市民来电络绎不绝,甚至还有市民亲自赶到报社当面向记者咨询,希望进一步了解集体土地商品房的处置意见。
市民咨询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购房者究竟要补交多少钱才能拿到合法的两证。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一开始听说购买集体土地商品房的拆迁户可以补办合法手续,心里还是挺高兴 的,但是看到处理意见后又开始发愁了。根据处理意见,今后集体土地商品房房源将按“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普通商品房”三大类供应对象进行分类,拆迁户可按分类供应价格补办购房手续。吴先生夫妇都是退休教师,算不上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而如果要按中低价商品房的价位补差的话,吴先生觉得经济上难以承受。目前中低价商品房最低价格为2600元/平方米,吴先生当初买的集体土地商品房价格还不到1500元/平方米,而且买房的钱还有一大部分是借来的,如果要每平方米再补1100元,那么将近10万元的“窟窿”不知道该如何填上。除了补差问题外,市民还关心已经入住的购房者能不能补办合法手续,购房者有没有条件限制等等。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本报今日D2版《扬子楼市》周刊将摘要刊登市政府出台的集体土地商品房处置意见,今后还将密切关注集体土地商品房的清理情况,并及时告知本报读者。(陆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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