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老外趣说“恢复性司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7:15 扬子晚报 | |
中国有句古话,“冤家宜解不宜结”,没想到老外也“懂”,并且把它运用到了改造罪犯上,还起了个“文绉绉”的名字:恢复性司法。 日前,在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主办的“刑事一体化暨恢复性司法国际研讨会”上,来自美国的国际恢复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丹尼尔·W·凡奈思教授,介绍了目前正在一些欧美国家实践的“恢复性司法”。凡奈思教授说,传统刑罚的目光更关注施害者,在侵 凡奈思教授演讲结束后,主持研究会的南大法学院孙国祥教授风趣地点评说:“其实咱们中国也有类似恢复性司法的做法,比如‘民警调解室’调解轻微的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大量民事纠纷和少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作调解,还包括眼下已经实施的社区矫正,都是让施害者和受害者见面谈,目的就是化解矛盾,‘冤家宜解不宜结’嘛。”本报记者秦小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