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家失物招领有偿服务机构半月做成1笔生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1:50 东方早报 | |
有偿失物招领叩问道德法律 东方早报记者 姜丽钧 吴洁瑾 丢失的身份证也许需要你花上50元钱从拾获者手中“赎”回,这样的观念有多少人能够接受?某装饰公司企划部经理闻明刚打算花上一年时间做个试验。日前,他花了2000元钱 营业执照上是“咨询公司” 昨天下午,记者在莘庄见到闻明刚。据他说,经营失物招领有偿服务实属偶然。今年夏天,他从网上得知徐州姑娘李茜开设了中国第一家有偿失物招领公司。在给李茜打过两次电话后,他决定在上海尝试一下。从今年10月起,闻明刚利用业余时间筹备失物招领网站。 在闻明刚的营业执照上,记者看到的是“上海先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字样。闻明刚告诉记者,今年10月他到闵行区办证中心咨询时,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他,在营业执照上不能出现失物招领的字样,但可以通过成立一个信息服务公司来经营失物招领的中介业务。 半个月做成一笔生意 12月初,闻明刚的上海失物招领网正式开通。 闻明刚做成第一笔业务是在12月中旬,当时有一名住在莘庄的居民打电话来,称在地铁站附近丢失了一部诺基亚手机。闻明刚将这一信息登记到网站上,很快就有拾获者上传信息,双方提供的失物细节完全一致,闻明刚随即与失主取得联系。这单生意使闻明刚获得了30元的利润,这让他增添了不少信心。 在网站上,闻明刚公布了一些失物的最低交易费用: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银行卡等收费50元/每件,而其他物品则按照双方约定或视实有价值的3%-10%收取服务费,公司按照服务费的50%给付拾获者酬金。“在确定每单最低交易费用的同时,我把更多的主动权交给失主,由失主自主报价。” 目前,闻明刚接到数十个电话,其中有效登记的有10多条。“证件占了较大的比例,这样的东西拾到者没有什么用,而失主如要去补办又要耗费时间和金钱。” 有偿招领招来非议 “有偿失物招领”一亮相顿时招来不少非议。曾丢失贵重物品的刘小姐表示:“如果有人拿着你丢失的东西告诉你,只有出钱才能把它拿回去,你会怎么想?对这种行为进行鼓励,只会使坚持拾金不昧的市民越来越少。”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顾骏教授是“有偿失物招领”的坚决支持者,在他看来,只要将失物归还失主,不管收不收取酬金都是拾金不昧。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大刚也表示:“失物有偿招领对社会生活有很多实用价值和积极意义。” 在每笔生意成交之前,闻明刚都会要求失主和拾获者填写一份专用凭证,除了详细登记有关信息外,还要求他们承诺所招领物品是合法所得,所寻物品为本人(或本人所在单位)所有,一旦因此发生法律纠纷,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但有法律专家明确指出,这种纯粹由民间自发形成的契约缺乏有效的监督形式。 陈大刚认为,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将遗失物归还失主而支出的费用应由失主偿还,而超出补偿那部分(利润和奖金)不能强行收取的,这或许是有偿失物招领招致合法性质疑的一个软肋。 闻明刚表示,如果拾获者自愿放弃索取报酬,他也愿意无偿为双方牵线搭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