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当场被抓反状告公安局 两次诉诸法院均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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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01:34 信息时报 | |
佛山一男子两次诉诸法院要求公安局撤销对其处罚均败诉 本报佛山讯(见习记者 刘艺明 通讯员 李海荣)天底下竟有这样怪事:邱某在佛山三水区嫖娼时,被当地民警当场抓获,他不仅不服公安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反而两次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其的处罚,结果两次均败诉。 今年2月12日下午,邱某与卖淫女吴某在佛山市三水区某大酒店桑拿部内进行不法行为时,被该区公安局4名民警当场查获。经询问调查后,民警认定邱某有嫖娼行为,并作出NO.0001857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依法罚款邱某1900元并处及警告处罚。 邱某不服处罚,于4月8日向佛山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公安局于4月25日作出行政复议,维持三水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恼羞成怒的邱某便把三水区公安局告上法院,要求公安局撤销对其的处罚决定。法院一审认为,三水区公安局认定邱某嫖娼的事实,有邱某本人的陈述,有卖淫女吴某的证言,也有4名执勤人民警的证言,证据确凿、充分。公安局的调查过程充分听取了邱某的陈述,并作了笔录,其具体的行政处罚合乎程序。因此判决,邱某认为三水区公安局处罚错误的事实缺乏依据,不予采纳。 但邱某还不死心,又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其间,邱某竟称,4名公民警值勤经过相互不一致,存在伪造的可能,甚至认为公安机关通过“违法程序”取得询问笔录。佛山中院依旧认为三水区公安局的程序基本合法,于日前驳回邱某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