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已远去 抚恤慰烈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05:2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周口讯 12月18日,鹿邑县民政局为革命烈士高增玉颁发了证书和1.496万元的烈士抚恤金。 当日上午,高增玉51岁的父亲高云堂从民政局的同志手中接过证书和抚恤金时,激动地握着该局局长郭保振的手久久不放。 今年8月,在广东打工的高增玉为抢救落水群众而英勇献身,在异乡树起了河南人的形象。他英勇献身的精神成为鹿邑县人民学习的榜样。12月3日,广东省传来消息,该省民政厅按《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追认高增玉为革命烈士,授予少尉正排职军官军衔,并按基本军衔一次性为烈士追发40个月抚恤金1.496万元,经由鹿邑县财政部门拨付。(记者于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