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承办单位征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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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09:2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深圳市建设“文化强市”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战略,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4年起举办每两年一届的“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文博会”),目前正在办理立项报批手续。为办好“文博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首届“文博会”承办权向全省公开征集承办单位。 一、项目概况 首届“文博会”将遵循“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以政府名义主办,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企业承办。在办展模式上创新,走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道路。 “文博会”以文化产业博览、交易、论坛、创新奖评选四大板块组织会展内容,通过“文博会”,搭建一个集国内外文化产业博览、交易、论坛为一体的平台,广泛汇聚信息、项目、人才、技术、产品等文化产业要素,形成“集聚效应”,利用市场手段优化配置文化资源,促进文化内容与高新技术结合、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结合,推动我市、全省乃至全国文化产业发展。二、应征单位资质要求 1、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2、在最近五年内承办过大型综合会展或活动,要求展览面积达15000平方米以上; 3、有专业资质的会展人才2名以上; 4、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 三、应征单位需提交的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印鉴(如是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明书并加盖公章或有效印鉴); 2、最近五年内承办过大型综合会展或活动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 3、专业资质会展人才的人员简介及人员证明材料; 4、单位简介(包含经营状况、资产规模;如是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简介); 5、联合体需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和联合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应征主体和联合体成员之间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资质文件的首页应注明应征单位名称、住所地,如是联合体应注明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住所地、应征主体。应征单位提供的资质文件必须真实准确详细,须装订成册。 四、资格预审 组织单位将根据资质要求对应征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进行必要的澄清。对资格预审合格的应征单位数量不作限制,对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应征单位,将统一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邀请参与首届“文博会”承办权竞争。 五、时间安排1、应征报名时间: 请于2003年12月22日至2003年12月26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时间内,将本单位的所有资质文件递交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6室,逾期恕不受理。 将于2003年12月27日———2003年12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时间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应征单位发放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206室 联系电话:(86)0755-83938593联系传真:(86)0755-83948170邮编:518034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