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机关出台八条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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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09:4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吴晓向)北京检察院第一分院12月11日宣布,该院制订出台了《检察干警八条禁令》,严厉禁止干警在工作日饮酒或穿着检察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这八条禁令的主要内容是:严禁检察干警在发案单位用餐;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代理人的宴请。严禁干警接受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代理人送的钱物或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到发案单位报销或由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代理人支付 此外,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采取粗暴手段或其他带有侮辱人格、侵犯人权的不文明行为及穿着检察制服(警服)或驾警车到经营性娱乐场所参加娱乐、健身活动亦在禁止之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