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例单位受贿案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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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09:4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通讯员杨道庆)12月11日,海口美兰区法院一审以单位受贿罪判处海南工商经济检查总队原负责人周锦国有期徒刑7个月,同时对海南工商经济检查总队判处罚金1万元。据了解,这是海南省首例单位受贿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9月至2002年9月周锦国任总队负责人期间,海南工商经济检查总队违反省工商局的有关规定,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违反工商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