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客串“秋菊”告妻重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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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11:39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文记者宋洋/摄 民警配合捉奸成双 1983年2月15日,经人介绍徐波和陈宵结婚。“我们刚结婚那会儿感情很好,但从1997年开始,我就发现我和妻子的关系不太正常。1999年4月30日,我正在家里看电视,她单位的销售处长余风拿着钥匙开门进了屋,我这才发现我们中间有了第三者。 当年10月,陈宵离家出走。2001年6月3日晚上,徐波发现余风拿着半个西瓜到陈宵的姐姐家。徐波确定了两个人在一起后打电话报警。晚上10点多,在民警的配合下,徐波将两个人捉奸在床。 伤心丈夫告妻重婚 “当民警敲开房门询问他们的关系时,他们居然说两个人是夫妻关系。”徐波提起那时的一幕非常气愤。在派出所里,公安人员给陈宵和余风作了笔录。在笔录中,双方均承认知道对方没有离婚,也承认同居是从2000年6月份开始的。2001年6月29日,徐波以二人犯有重婚罪为由将陈宵和余风告上法庭。 徐波的代理律师认为,余风和陈宵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公然同居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其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关于一夫一妻制的规定,也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均构成重婚罪。 多轮诉讼没有结果 对于徐波的诉求,沈阳市大东区法院以被告人陈宵下落不明为由,依法驳回。徐波不服,上诉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中院于2001年12月22日以查找人陈宵仍无下落为由,同样驳回了徐波的上诉。 下决心将重婚官司进行到底的徐波于2002年1月8日再次以重婚罪将余风推上被告席。在法庭上,余风对于公安机关所作的笔录予以否认,辩称其没有和陈宵同居。大东区法院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余陈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为由判决余风无罪。2002年8月5日,徐波不服再次提起上诉,沈阳中院作出了维持余风无罪的判决。 今年7月17日,徐波又将余风、陈宵告上法庭。大东区法院再次以控诉缺乏罪证,自诉人不能补充证据又不愿撤回自诉为由驳回起诉。徐波现在已经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