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两月工资一次发——劳动监察员为打工者讨回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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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13:40 新民晚报 | |
每两个月才发一次工资,理由是为了省点事。前天,记者随市劳动监察总队的监察员前往浦东富林办公家具公司检查时,不禁为老板的这一“创意”称奇。 经检查,这家公司的员工共45名,以外来人员为主。总经理何某拿出的最近一张工资单是9月份的。他表示,为了方便省事,公司一向是两个月发一次工资,员工大多是他从安徽老家带来的,他们平时急需用钱可以向公司借。 可见何老板的法制意识淡薄到了极点。劳动监察员当即向他指出,这一做法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根据《劳动法》和上海相关法规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足额发放。何老板表示接受,马上将10月和11月的工资发给职工。 不久前,徐汇区劳动监察湖南社区工作站接到一批外来人员举报,他们所在的酒楼拖欠工资,部分人员手中还持有老板签字的欠款凭证。劳动监察队员立刻介入调查。当他们到达该酒楼时,现场一片混乱,50多个员工围着值班经理和财务经理催讨工资。为避免矛盾激化,劳动监察队员与老板取得了联系,要求立即整改,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据悉,劳动监察部门已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工资73万余元。本报记者邵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