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纠纷连连 司法局:亲父子关系无法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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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07:40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金报记者毕卫实习生邱博通讯员王飞、大庆 昨日,68岁的马老汉匆匆走进洪山区司法局,要求公证解除他和小儿子的父子关系。 据了解,老汉家住街道口,他18岁的小儿子汉生在家待业,整天泡网吧、打游戏、不务正业,欠下了万元债务。别人索债,他就说他开小店的老爸有的是钱,下月一定还。这话 值班公证员告诉老人,因汉生年满18岁,有独立的刑事、民事权,他欠的债由其自己负责还,父母不承担此义务。当然,公证处也只能公证解除养父子等这类非血缘关系。 湖北搏发律师事务所崔遂川律师称,近年来,洪山区连发多起类似个案。如某高校七旬教授夫妇不堪成年儿子无休止要钱,提出解除父子关系;某社区退休职工吴老因再婚,遭担心“房产旁落外人”的成年子女反对,遂要求解除与子女的关系……但从目前情况看,这种解除具血缘关系的父子关系不受法律认可。父母只能通过制定有关遗嘱内容等其它方式,来限制子女的某些权利。不过,如果成年子女做下严重侵害父母权宜的不法事,其有关权利亦将自动丧失。(文中人物系用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