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搞托运 消费者会“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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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09:3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 12月 20日讯(记者 魏鹏通讯员刘刚)消费者不坐车,只委托客运车为其捎带小件物品,然后派人再接站付款。时下,临近元旦、春节,用这种方式来托运单位分发的福利品,已经成为许多消费者的选择。而用这种托运方式,由于双方缺乏必要的法律证据,吃亏的往往是消费者。记者近日调查显示,不少消费者用这种方式将福利品捎回家,还有的消费者,将一些文件和其他小产品,通过这种方式来托运给业务单位。消费者一般就是记下客运车的车牌号和联系方式,最多索要一张车票,就放心地委托其托运,然后再找人到站接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