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了原公司要求“封杀”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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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7:3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力)因为跳槽,谢先生被曾供职过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封杀”谢先生,以防泄密。但法院却指出:仅凭担忧,公司无权要求“封杀”谢先生。 去年5月,谢先生进入一家科技发展公司任总经理。今年,谢先生应聘到另一家公司做副总经理。科技发展公司对谢先生的跳槽行为表示“不能容忍”。他们认为谢先生因为所处职务的原因,已掌握公司产品的配方和相关技术。现在谢先生到同行业的另一家公司工作会 法院对此指出,离开公司的谢先生有保密的义务,但既然没有证据证明谢先生泄密,法院就不能认定谢先生违反了保密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