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物 引发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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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03:27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实习记者 王彬)日前,读者刘女士致电本报称,她因脸部烫伤住进了中铁建总医院。但医院竟给她使用过期药。 记者在病房看到,刘女士使用的烫伤药瓶上清晰地印着“2003年4月过期”字样。刘女士说,她是12月11日住进医院的,医院给她使用这种叫做“金固肽”的治疗烫伤的外用药。12月12日,她才发现该药已过期。 随后,他们向医院反映此事。但医务部答复:医院没有采购过这批药,也没使用过。 记者在该医院调查记录上看到,医院没有采购过这瓶过期药。但他们拒绝接受采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