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托儿”私下卖肾 律师:器官不能随便买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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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08:02 新华网 | |
核心提示人体器官买卖竟也有专门的联系人?21日,记者在沈阳部分医院的角落里发现了大量关于买卖肾脏、眼角膜的小招贴及违规喷涂广告,在进行了深入了解后,发现这部分人已形成了一个特定的群体,人称“肾托儿”。 上午,记者按照市民提供的线索来到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走进医院正门,门诊楼前立着两个宣传牌,就在这宣传牌的背面,数十个买卖人体器官的违规喷涂广告触目 “肾托儿”为钱卖健康 记者拨通了其中一卖肾者的电话,接听的男子自称姓张。记者佯称买肾并问价格。张说:“一只肾不能少于20万元,如果你诚心买,咱这就能拍板。”见记者嫌价高,他又转口道:“跟你透个实底儿吧,15万元,一口价。你到底想买不?好吧,10万元,再嫌高免谈。” “可是我听说如果换肾双方的医疗指标检测不合适的话,就换不了,你的不合适怎么办?”记者问道。张说:“你以为就我一个人啊,告诉我你需要的血型、年龄,想要什么样的我都能给你找到。”记者又试探着问:“如果谈妥到哪里能检验肾源是否合适呢?你不知道卖肾是违法行为吗?”“这我们能‘摆平’,你到底买不买啊?”这时,张似乎觉得不对劲,突然挂断了电话。 私卖肾难过医院这关 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宣传科马科长介绍,买卖肾脏在医院中是绝对不允许的,以前该院对牌子后面的小招贴进行过全面清理,可这些人又改换了喷涂的方法。马科长还介绍说,这种行为在医院中肯定没有市场。器官移植是非常复杂的医学技术,活体供肾只能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夫妻之间进行,而且前提还得是捐献,非捐献性质的器官移植在医院连接受检测和化验的资格都没有。 人体器官不能随便买卖 那么私售人体器官是否合法呢?辽宁省正元律师事务所主任雷雨波解释说,根据国际通用原则,一切人体器官的买卖行为都属禁止之列。买卖器官既违背伦理道德,又能诱发犯罪。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即便人体器官买卖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应视为无效合同。 记者还了解到,我国部分地区已经有相关法规对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中规定,对于买卖人体器官首次定罪可判罚5万港元及监禁3个月。而《湖南器官移植与捐献条例》也即将出台。《条例》草案指出,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从事人体器官买卖及与器官买卖有关的商业活动。(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