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丈夫为与“二奶”结合两次起诉离婚未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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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1:29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都安12月22日讯 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乡某村的一名花心丈夫,在外“包二奶”,先后两次起诉与妻子离婚,痴心的妻子就是不愿与丈夫离婚。2003年12月,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离婚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花心丈夫还是未能离婚。 1991年,杨某与李某认识并自由恋爱,3年后,他们到乡政府办理手续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并先后生育了两个可爱的孩子。然而,好景不长,经常出车在外奔忙的杨某在外 为了达到与“二奶”结合的目的,2002年,杨某向法院递交诉状,坚决要求与妻子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还未破裂,不准两人离婚。2003年10月,不甘心的杨某再次起诉离婚。 在法庭上,李某表示:“我们夫妻结婚10多年来都没有什么矛盾,原告是为了达到与第三者结婚为目的,而要求与我离婚的。我没有过错,我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我坚决不同意离婚。”但是,花心丈夫还是一心要离婚,嘴里吐出的只有那句冷冰冰的话:“我和被告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了,坚决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都安法院认为,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自由恋爱,婚姻基础和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夫妻感情还未破裂。法院据此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 责编:朱燕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作者:黄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