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去象州“打工”的三农村青年徒步回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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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1:43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
本报友情提示:找工作千万别信非法职介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本月11日在鱼峰山下值勤时,看到3个20岁出头的农村年轻仔,衣衫不整,每个人脚下的胶鞋都漏出了10个脚趾头。他们见了胸前戴着工作牌正在巡查的监察人员,立即上前投诉说:他们是从忻城来的农民工,几天前,在鱼峰山下他们遇到一个中年男子,这男子说他在象州的工厂要招人做工。他们想都没想就跟着这男子去了象 近年来,我市一直重视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工作,仅今年就接根据16起群众举报,捣毁非法职业中介点10个。但在我市鱼峰公园外的人行道上,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个非法劳动力市场,尽管管理部门多次清理,一些非法招工人员和非法职介机构仍然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捉迷藏。一些非法招工者和非法中介甚至打着招工的幌子行骗,他们向求职人员发布虚假信息,夸大招工待遇条件。更有甚者,与某些企业老板联合设局,坑害求职者,他们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风险培训费、带路费等费用,然后把求职者带到这些合谋的工厂里,给求职者安排一些根本无法完成的工作,最后逼得求职者自己知难而退,他们也就顺理成章地把求职者交的各种费用据为己有。 劳动部门提醒求职者:不要相信非法职业介绍。一、求职要到政府批准的正规职业中介机构去。正规的职业中介机构都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简称“两证”)。无这“两证”的,肯定是非法职业中介。二、在找到工作后,要与用人单位或招工者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千万不要签用工(劳动)合作协议。因为合作协议是平等主体的双方自愿签订的,用工单位或招工者与劳动者签订的用工(劳动)合作协议并没有确定其与劳动者间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无法受理此类案件,另外,又因招工者仅是个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也无法受理此类案件,最后受害的还是求职者。本报记者樊力萍 通讯员 廖童星 柳州日报 责编:柳州电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