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成立投诉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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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2:04 新闻晚报 | |
下月用餐时间脚气广告退出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今年9月15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总局令的形式公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对广播电视广告作出了很多具体而敏感的规定,比如除19:00至21:00以外,电视台播放一集影视剧(一般为45分钟左右)中,可以插播一次广告,插播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比如用餐时不得播放如 国家广电总局:广告投诉中心已经成立在《关于实施〈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建立社会监督及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开广告播放监督电话。记者了解到,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投诉中心已经成立,目前已有工作人员在值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负责记录观众的投诉,然后上报国家广电总局社管司,由社管司负责检查、认定等工作。 中央电视台:不许播的广告不会出现中央电视台广告部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介绍,中央电视台将严格执行“限播令”,政策规定不允许播的广告绝对不会在央视出现。“首先是为消费者考虑,净化广告市场;对企业来说也是件好事,企业广告形象不佳,那广告的效果也不会好。”那些涉及到的广告有没有转移到其他时段继续在央视播出?这位负责人说,现在还不是特别清楚,企业要进一步通盘考虑。在说服这些企业撤出相关时段的广告方面有没有碰到什么困难呢?他回答,没有,“这是没有商量余地的”。 医药企业:依旧扎堆强势媒体据了解,此次参加招标的医药保健品企业数量仅次于饮料和食品企业,中标企业中包括哈尔滨制药六厂、健特生物等。当然,这些企业的产品大多与《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限制播放的无关。 据悉,像拥有治脚气的“达克宁”的西安杨森等医药企业则没有参加央视招标。但在采访中,这些企业未透露没参加央视招标的具体原因。只是有企业私下表示,即使因为这个规定,今后的广告投放除了部分改投平面媒体外,也多是避开限制的时段,投放别的广告时段。“因为强势媒体的广告效应是没法忽视的。” 专家指出,医药保健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极具专业性,由于一般顾客相关知识的缺乏,也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对医药保健品的认知与选择大多来自产品的广告形象。强势媒体投放广告立竿见影的效果,是医药企业在央视扎堆的一大原因所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