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保镖:跨在法律红线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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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2: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2月22日电(记者吴俊、肖文峰)由于私人保镖目前尚未获得我国法律承认,在很多时候,私人保镖几乎是在与法律“打擦边球”当中生存。因此,有人将私人保镖称为“跨在法律界碑上的人”。从事私人保镖工作的夏先生和张先生都谈到,他们和同行聚在一起时,“老板第一,法律第二”还是“法律第一,老板第二”往往会成为一个争论的话题。有的保镖因不能完成老板提出的“非分要求”,被老板解雇;有的保镖被老板认为“不够忠心”,频频失业;而更多的保镖则因为时刻“以老板的安全为中心”而屡屡与法律发生摩 “违法,但不犯罪” 郑先生说,许多保镖都有过被拘留的经历,他本人在短短3年的保镖生涯当中,也曾有过一次被警察带走的经历。有一次,他们在夜总会喝酒,老板与隔壁一桌人发生冲突。其中一人动手打了郑先生的老板,郑先生毫不客气地进行回击。后来有人打110报了警。由于对方伤势比较严重,警察将郑先生带进了派出所。经过十几个小时不间断的讯问、做笔录之后,老板终于赶到,将郑先生“赎出”。 郑先生说,提起那次被讯问的经历他依然心有余悸。但是,若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情,他依然会毫不犹豫地保护老板。“任何时刻干保镖这一行都充满了危险。在国外,保镖为了保护主顾的安全,有时甚至需要挺身而出用胸膛挡住杀手迎面射来的子弹。”郑先生谈到,作为一个保镖,面对老板的命令,首先想到的是服从,然后才是法律。但是,他们也会尽量在老板的命令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如果是杀人放火,当然不干,不可能真的为了那几千块钱的报酬把命都搭上去。但是,如果后果不严重,还是会按老板的去做,大不了进一趟派出所。” 夏先生也向记者阐述了他“违法但不犯罪”的“平衡观”。他说,比如,若老板与某人有过节,让保镖去将某人“教训”一顿,保镖一般都会服从。但在行动之前,会有一番权衡,让自己不至于越过法律界限。他说,“一般来说也就是警告一下,打他两下,但不会太重。” “平衡木”上的“弱势群体” 但是,这样在“违法”与“犯罪”之间走平衡木的感觉毕竟不是一种享受。夏先生说,从某种意义上讲,私人保镖在我国还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自己的组织,没有可以保护其权益的法规,时刻都面临着被老板“炒鱿鱼”或被警察拉去“训话”的风险。他们甚至没有一个在法律上得到确认的身份,对外只能称自己是“司机”或“做保安的”。 夏先生说自己比较幸运,他之所以能跟随老板这么多年,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老板本身遵纪守法,没有让做保镖的太为难。但即便如此,依然存在风险。今年3月,老板的保姆被人杀死在家中,部分贵重物品被抢劫,作为贴身保镖的夏先生成为首当其冲的“涉嫌对象”,在看守所被拘留了好几天。好在真凶很快就被找到,夏先生得以恢复清白。不过,夏先生认为这件事也有好的一面,命案就发生在老板自己家中,且是老板平时比较要好的朋友所为,老板从此更加谨慎,对贴身保镖也就更加依赖。但若是真凶没有找到呢?夏先生说后果他不敢想象。 谈到为什么会选择这一行业,郑先生说他自己有一副好身手,做其他工作不能发挥所长。而且,干这一行结交的大多都是一些上层人物,他希望能通过这一工作积累社会资源,为将来从事其他工作做准备。实际上,有不少年轻人确实是以做保镖为“跳板”谋得了更好的发展。夏先生便是通过做保镖成了老板的职员。他对这一结果比较满意。他说自己刚从部队退役时,没有其他技能,也做过保安等工作,但报酬太低,觉得埋没了自己的好身体与好功夫。后来做了保镖,一个月的工资在3000元以上,且比较受老板重视。 但是,郑先生和夏先生都谈到,虽然衣食无忧,但他们还是经常为自己没有合法身份而耿耿于怀。郑先生说,哪怕在亲戚朋友面前,他都只称自己是“司机”。夏先生则称自己是“做保安的”。这一方面是出于这一行业“保密”的需要,另一方面,他们认为社会对“保镖”二字怀着偏见甚至敌意,动辄把这一行业与“打手”“黑保安”相提并论。出于尊严的考虑,他们不得不隐瞒自己的身份。而且,时刻行走在法律边缘,他们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他们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像社会上从事其他职业的职员一样,获得社会的认可与尊重。(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