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男友处理财产纠纷 轻率签名30万元财产打水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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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4:44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12月22日讯(记者田桂营 通讯员黄琳) 为了处理与前男友的财产纠纷,南宁市的陈宏女士(化名)在前男友写下的关于股票处理办法的一张信笺上签字,由于书写格式不规范,进而引发了涉及30万元财产的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经历初审、再审一再败诉的陈女士,对已经被判决离去的价值30万元左右的股票始终不能释怀,前不久向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申请抗诉。尽管受理该案的南宁市城北区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已立案审查,但他们对如何解开此案的疑点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而司法会计专家则提醒市民,凡涉及 轻率签名留下祸根 2000年12月11日下午,陈女士接到前男友林南(化名)的电话,约她商谈关于陈女士手上的38160股股票和林南居住的一套房子的处理办法。这时陈女士已与林南分手几年了并已结婚生子,因担心林南来搅乱她平静的家庭生活,就如约赶到约会地点。这时,林南拿出一张信笺,上面写着:现我同意退还林南股7000股(广西某股票)价值10万元,林南则同意以本人现在南宁市某小区2栋一单元的房子作抵押(房子在陈女士名下)。因为当时陈女士手上有股价约300000元的38000股某股票,而林南则占用一套陈女士名下的某小区二房一厅住宅,价值近100000元左右。 陈女士看了一眼信笺的内容,觉得7000股股票与价值近100000元的住房交换回来也不亏,又想快点离开林南,就随手在信笺中部签了自己的名字和时间。林南拿着陈女士签字的信笺离去。 法院判决两次败诉 陈宏本以为用7000股股票换回一套价值近10万元的住房,了却自己与林南恋爱多年中的财产纠葛。岂料2001年间林南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要她退回给27000股股票,因为这是林南以陈宏名义购买的股票,其所有人是林南而不是陈宏,已经增股的38160股股票完全归林南所有。 在法庭上,林南亮出陈宏签了字的那张信笺。陈宏一看顿时天旋地转,只见这张信笺上空白的上端红线上面加上了两行字成了标题,内容是:“就林南以陈宏名义购买的38160股某股票原始股的处理办法”。而正文中的7000股前多了一个“2”字,变成27000股。陈宏赶紧向法官审明这张信笺上的内容被改过了,要求法官对这张信笺上的文字进行文字签定。 经广西区内某司法鉴定机构文检专家鉴定,认为信笺上的文字不是同一人所写;但在处理办法落款处的“陈宏”签名是陈宏所写。根据这一鉴定结果,受理该案的初审与终审法院都判决陈宏败诉。陈宏因为一个轻率签名使30万财产打了水漂而伤心欲绝。 专家提醒账务书写要规范 记者就此采访了某司法鉴定中心的一位资深文检专家和司法会计专家。该人士认为,该案的引发主要是由于书写不规范不严谨。一般属于借款、还款、财务单据上的金额书写,都应该写上大写,而且不留空格,同时再写上小写,并且在页面空白处划上竖线,防止再填加文字上去,引发歧义,造成麻烦,同时,应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涉及金额巨大的文本,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责编:朱燕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