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2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21日说,国土资源部向社会公布的第一批五起涉及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已经于近日完成了公开调查。
这五起案件是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和齐河县政府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违反经营性用地出让规定出让土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和陕西省周至县政府非法占用土地。国土资源部已基本查清违法违规事实,共涉及非法占地16000多亩。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抓紧研究对上述五起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 处罚。
同时,根据群众举报,国土资源部将于近期对四起涉及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直接公开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开曝光。
这四起涉及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是:
一、辽宁省“丹庄”高速公路涉及非法大量占用土地和截留征地补偿费。2003年6月,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至丹东境内的高速公路,在用地未经合法批准的情况下,占用大连、丹东两市农村集体土地数万亩。同时,地方政府还擅自下调征地补偿标准,截留应付给被征地农民的2800多万元的补偿费。
二、厦门市集美区政府涉及“假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2003年7月,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协商确定,将该区最繁华地段的面积为12654.05平方米的土地,以总价1900万元出让给厦门金中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后于7月11日挂牌,因报价竞买激烈,由挂牌报价转入现场竞价,金中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780万元竞得。9月26日,集美区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将金中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的超出1900万元的部分,即880万元由区政府全额返还该公司。
三、沈阳大学城涉及非法大量占用土地。该大学城占用3000多亩集体土地,其中相当部分是基本农田。在用地未经合法批准的情况下,强行拆迁苏家屯区300多农户,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引发上访。上述行为,涉及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四、南京钢铁集团公司涉及非法大量占用土地。南京钢铁集团公司未经合法批准,在该市浦口区占用土地建设炼铁新厂,于2003年1月起填土平整土地,实际占用土地200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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