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司机撞死女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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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6:29 北京晚报 | |
肇事后逃离现场被判5年 本报讯(通讯员易珍春 吕志杰)无照司机梅泽永驾车将8岁女童撞倒后,不但不下车积极抢救,反而快速逃离现场。昨天,石景山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梅泽永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过程中,女孩的父亲面色凝重,母亲则一直在痛哭,手里还紧紧捏着女儿生前与家人照的照片。 今年8月12日8时许,河南农民梅泽永无照驾驶一辆蓝色小货车,行驶至石景山区礼王坟某院门口时,因避让障碍物,将正在看管弟弟的8岁女童小薇撞倒,梅泽永撞倒人后并未停车查看,而是快速驾车离开现场。一名目击者赶过去时,发现小薇已经当场死亡,这名目击者记下了肇事车的车牌号。公安人员于当日将梅泽永抓获,梅泽永在被抓后的十多天里,一直拒绝承认事发当天驾驶过车辆,但在他人的指证下,他不得不承认其当天驾驶过肇事车,但不承认撞了人。当检察官问他既然不承认撞过人,为什么在公安机关不敢承认驾过肇事车时,梅泽永才回答说自己孩子还小,而且还有一笔外债没要回来,所以不敢承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梅泽永在未取得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其在造成一名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时驾车离开现场,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