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擒被盗者不肯做证 五万赃款无奈还给窃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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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3:3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马千山) 昨天,记者从东城检察院得知了一件新鲜事,亚洲大酒店的一名实习生张文博多次盗窃客人的钱财,然而由于被盗者不肯做证,竟然有5万余元赃款要还给窃贼。 据了解,张文博2002年8月到亚洲大酒店实习,在此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采用抽张的办法盗窃客人财物,今年7月27日,张文博因客人报案而被警方抓获,警方从其宿舍中搜出 在此后的庭审中,尽管张文博当庭承认赃款是偷来的,但由于一些被盗的房客认为损失不大,而不愿意作证。公诉人只得对其中的8400元赃款提起公诉。 12月19日,法院做出判决,张文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然而对赃款63300元人民币和100美元的处理却出人意料,被起诉的8400元被还给报案人,同时扣除了2000元作为罚金,剩下的52900元和100美元则要还给张文博。据检察官说,本来这些钱可以作为赃款被没收,但出于民法的公示公信原则,货币应该以占有表明所有权,既然这些钱由张文博占有,同时又没有第三人出来主张权利,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