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期介入拖欠民工工资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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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5:25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青岛讯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李沧区人民法院建立了“保护民工合法权益绿色通道”。规定,涉及拖欠民工特别是外地民工工资、劳务费的案件,采取立案时“先期介入”,由立案庭的审判人员在立案后直接处理,而且可以依法采取“先予执行”的强制措施,确保民工年底前拿到“血汗钱”。 过去,对这类案件与其它一般民事案件一样,从立案庭立案后再转到审判业务庭进行 12月4日,有两名从莒县来青打工的民工,来到李沧区法院法律咨询点进行咨询时得知李沧区法院开辟了这个“绿色通道”。其中一名打工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于12月13日来到李沧法院立案,要求雇主王某立即支付劳务费近3000元。该院立案庭庭长张淑贞对该案立案审查后,立即通知被告到庭,在法官讲明当前形势及法律规定后,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雇主当场将劳务费付清。 12月上半个月,李沧区法院通过“绿色通道”,为外地民工及时立案处理了6件,涉案标的达2万余元,即时清结了4件,追回工资15000余元。 张鸣 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