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非法行医者医死人被判刑10年(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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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0:29 云南日报 | |||||||
海南省定安县法院审理查明,吴乾勇没有医生执业资格,1997年便在定安县定城镇平和墟以张某的名义开设个体诊所。张某诊所执业许可证被定安县卫生局吊销后,吴乾勇仍在平和墟坐诊。2002年6月18日上午11时许,明某到平和墟找吴乾勇看病,经诊断为感冒后,吴乾勇决定用青霉素给其治疗。先对明某进行了皮试,然后以青霉素480万单位+5%葡萄糖氯化钠液500毫升静脉点滴。大约过了10分钟后,明某出现紫绀、抽搐,发生过敏。吴某立即对其进行抢救,抢救并没有效果,20多分钟后,明某死亡。 事后,吴乾勇与明某家属协商,给予明某家属2万元赔偿。然而,纸毕竟包不住火,今年经他人举报,警方对此事立案。今年9月1日,海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吴乾勇在没有取得医师资格的前提下非法行医,致使明某在静脉滴青霉素过程中,出现紫绀、抽搐,经抢救无效死亡。吴乾勇的行为与明某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9月4日,吴乾勇被刑事拘留。 海南省定安县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将吴乾勇起诉至定安县法院。法院认为,吴乾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明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国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侵害了公民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