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钱应合理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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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0:43 新晚报 | |
市“专项整治办”劝诫—— 本报讯本报昨日刊发的《民工爬塔吊竟为凉快?》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许多市民和法律工作者给“清欠办”打来电话,对民工的遭遇表示同情,但并不支持民工采取过激行为。对此,市“专项整治办”相关负责人劝诫民工,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讨回自己应得的工钱。 “清欠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强调,市建委对恶意拖欠、拒不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的欠款企业坚决从重打击,为民工伸张正义。目前,已采取了包括指定投诉电话、设立受理投诉机构、律师现场援助、跟踪督查、在建审环节严控严罚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并将对一批“黑包工”进行严厉打击。 “清欠办”相关负责人提出,民工要增强法律意识,尽量将合理的“征讨”行动做得有证据,便于工作人员从证据入手展开工作,违法讨工钱行为并不可取。 黑龙江保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魏保安认为,民工们不应效仿爬塔吊行为,使有理的事变成无理,应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本报记者谭启首陈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