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十大便民措施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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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1:38 武汉晚报 | |
编者按: 昨日,市教育局出台了一份长达6000字的工作方案。这份方案不厌其详,细致地规定了诸如事件责任人、承办人、办事期限和联系电话等等。这一方案涉及到10件事情,这10件事均是学生和家长能够直接参与或感受到的。其中有的已开始实施。投诉一周必回告65608550(监察电话),65608435(信访电话),65608497(师德投诉电话),65608452(减负投 设立市、区社会捐赠咨询服务中心并公布服务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捐赠咨询及捐赠。服务电话:82819746。方便民工子女入学 设立各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咨询服务中心并公布服务电话。1.入学:由暂居所在地教育局安排到指定的公办中小学,或经审批设置的社会力量办简易学校入学。2.收费:由暂居地政府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就学的学生,一律免收借读费,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由暂居地政府安排到经审批的简易学校入学的,按照市物价局对涉及学校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3.学籍管理:与武汉市户籍的学生同等对待。咨询电话:65608472。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 全市市属职业学校(院)对下岗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1.报名:下岗失业人员持下岗证到所辖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市教育局会同劳动部门确定培训人员并由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体实施。2.经费:商请劳动部门在全市再就业培训活动中给予一定的补助,以便学校购买教材及培训必备的物品和消耗品,对下岗失业人员则予以免费。简化招生报名环节 取消高中招生中因家庭搬迁等原因需办理跨区升学手续的工作环节。为家庭搬迁的初中毕业生提供跨区考试报名的便捷服务。残疾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入学 进一步完善残疾贫困家庭义务阶段学生救助制度,残疾贫困家庭子女义务阶段入学凭低保证、残疾证和本市户口簿直接免费入学。救助对象: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家庭的义务阶段在校学生;农村特困残疾家庭的义务阶段在校学生;义务阶段在校孤儿等。外来工商户子女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指导、解答在汉投资的工商户子女入学及疑难问题,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学籍纳入全市范畴,与武汉市户籍的学生同等对待,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毕业办理学历证书。咨询电话:65608503开发区设教育政务服务处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教育政务服务处,为入区企业员工子女就学提供一条龙服务。开设心理咨询热线 在双休日开通教育心理咨询专线电话。服务时间及方式:自2004年元月起,每周六(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1:30,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开展对全市家长、市民的教育指导及对学生的心理咨询服务。咨询电话:85654702记者鲁珊通讯员 付军 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