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货款挪作家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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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2:2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身为销售员的丁建明将单位货款当成自家的“小金库”,随用随取,三年之内累计挪用货款20多万元。22日,泰兴市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丁建明提起了公诉。 现年40岁的丁建明原系江苏某泵业集团公司销售员,常年在外跑销售的他养成了用钱大手大脚的习惯,时间长了难免入不敷出。情急之下,丁建明打起了单位货款的歪主意。1997年4月,丁建明未经公司批准,到业务单位包头市某工程管理处打白条取单位货款62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