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梯骨折丢工作 爬梯人抱怨扶梯人引出万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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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2:41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2月23日讯(见习记者黄敏) 原本是关系亲密的合伙人,却因坠梯致伤的医药费支付而对簿公堂,一把人字梯引出万元官司。12月22日,这起官司在南宁市城北区法院公开审理。 据原告宁某讲,他与被告李某一直以来都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去年,李某与其他4人承包了一火锅城天花板及防盗网拆除工作,当年10月31日上午11时左右,李某约他去拆天花 宁某认为造成伤残的原因是由于李某没有给他扶好梯子所致。所以在近一年时间里,他曾多次找过李某索要医疗费,但李某都不愿意给,除当时送去医院时支付的300元钱外,再也没有给过一分钱。为此,他只有将李某告上法庭讨回公道。在法庭上,宁某要求李某赔偿他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15493元。 李某在法庭上辩称,首先他们6人一直以来都是有活大家一起干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所以宁某的摔伤不应由他负责。其次,对于宁某从扶梯上摔下的原因,李某认为并非是他的过错,因为当时宁某在拆除天花板的过程中,是宁某自己下扶梯两格后致使重心不稳,导致梯子倒塌,并非是他未扶稳造成。他称自己早已提醒宁某往下退两格要注意,但宁某并没有听劝,所以造成宁某摔伤,责任应完全由宁某自己负责。 负责审理此事的法官在法庭对双方进行调解,认为对于原告的摔伤,双方均有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共担损失。但对于法庭调解,双方均没有接受。责编:朱燕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