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保镖:跨在法律界碑上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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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5: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由于私人保镖目前尚未获得我国法律承认,在很多时候,私人保镖几乎是在与法律“打擦边球”当中生存。因此,有人将私人保镖称为“跨在法律界碑上的人”。从事私人保镖工作的夏先生和张先生都谈到,他们和同行聚在一起时,“老板第一,法律第二”还是“法律第一,老板第二”往往会成为一个争论的话题。有的保镖因不能完成老板提出的“非分要求”,被老板解雇;有的保镖被老板认为“不够忠心”,频频失业;而更多的保镖则因为时刻“以老板的安全为中心”而屡屡与法律发生摩擦。 “违法,但不犯罪” 郑先生说,许多保镖都有过被拘留的经历,他本人在短短3年的保镖生涯当中,也曾有过一次被警察带走的经历。有一次,他们在夜总会喝酒,老板与隔壁一桌人发生冲突。其中一人动手打了郑先生的老板,郑先生毫不客气地进行回击。后来有人打110报了警。由于对方伤势比较严重,警察将郑先生带进了派出所。经过十几个小时不间断的讯问、做笔录之后,老板终于赶到,将郑先生“赎出”。 郑先生说,提起那次被讯问的经历他依然心有余悸。但是,若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情,他依然会毫不犹豫地保护老板。“任何时刻干保镖这一行都充满了危险。在国外,保镖为了保护主顾的安全,有时甚至需要挺身而出用胸膛挡住杀手迎面射来的子弹。”郑先生谈到,作为一个保镖,面对老板的命令,首先想到的是服从,然后才是法律。但是,他们也会尽量在老板的命令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如果是杀人放火,当然不干,不可能真的为了那几千块钱的报酬把命都搭上去。但是,如果后果不严重,还是会按老板的去做,大不了进一趟派出所。” 夏先生也向记者阐述了他“违法但不犯罪”的“平衡观”。他说,比如,若老板与某人有过节,让保镖去将某人“教训”一顿,保镖一般都会服从。但在行动之前,会有一番权衡,让自己不至于越过法律界限。他说,“一般来说也就是警告一下,打他两下,但不会太重。” “平衡木”上的“弱势群体” 但是,这样在“违法”与“犯罪”之间走平衡木的感觉毕竟不是一种享受。夏先生说,从某种意义上讲,私人保镖在我国还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自己的组织,没有可以保护其权益的法规,时刻都面临着被老板“炒鱿鱼”或被警察拉去“训话”的风险。他们甚至没有一个在法律上得到确认的身份,对外只能称自己是“司机”或“做保安的”。 夏先生说自己比较幸运,他之所以能跟随老板这么多年,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老板本身遵纪守法,没有让做保镖的太为难。但即便如此,依然存在风险。今年3月,老板的保姆被人杀死在家中,部分贵重物品被抢劫,作为贴身保镖的夏先生成为首当其冲的“涉嫌对象”,在看守所被拘留了好几天。好在真凶很快就被找到,夏先生得以恢复清白。不过,夏先生认为这件事也有好的一面,命案就发生在老板自己家中,且是老板平时比较要好的朋友所为,老板从此更加谨慎,对贴身保镖也就更加依赖。但若是真凶没有找到呢?夏先生说后果他不敢想象。 谈到为什么会选择这一行业,郑先生说他自己有一副好身手,做其他工作不能发挥所长。而且,干这一行结交的大多都是一些上层人物,他希望能通过这一工作积累社会资源,为将来从事其他工作做准备。实际上,有不少年轻人确实是以做保镖为“跳板”谋得了更好的发展。夏先生便是通过做保镖成了老板的职员。他对这一结果比较满意。他说自己刚从部队退役时,没有其他技能,也做过保安等工作,但报酬太低,觉得埋没了自己的好身体与好功夫。后来做了保镖,一个月的工资在3000元以上,且比较受老板重视。 但是,郑先生和夏先生都谈到,虽然衣食无忧,但他们还是经常为自己没有合法身份而耿耿于怀。郑先生说,哪怕在亲戚朋友面前,他都只称自己是“司机”。夏先生则称自己是“做保安的”。这一方面是出于这一行业“保密”的需要,另一方面,他们认为社会对“保镖”二字怀着偏见甚至敌意,动辄把这一行业与“打手”“黑保安”相提并论。出于尊严的考虑,他们不得不隐瞒自己的身份。而且,时刻行走在法律边缘,他们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他们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像社会上从事其他职业的职员一样,获得社会的认可与尊重。 广州老板带保镖渐成习惯 记者日前了解到,在广州这个“先富起来”的城市,活跃着一批“私人保镖”。他们大多以司机、秘书的身份出现在“老板”左右,时刻准备着与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一番决斗。 据了解,在广州聘请保镖者多是文艺界名人、企业家和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其中尤以外资、独资和三资企业的老板居多。由于广州酒店业和房地产业的发达,私人保镖在这两个行业当中也占了很大比例。根据工作业务的不同与老板档次的差别,聘请保镖的人数大多在1-8人之间。广州一位资深娱乐记者预测,文娱名人和企业家在相当长时间内将是雇请保镖的主要群体。他讲到,有一次影星赵薇到广州出席一个晚会,身边就跟了8个身材魁梧的保镖。而刘晓庆每次来广州出差,其保镖也不少于2人。 记者在与一些企业老板交谈中得知,多数老板聘请保镖除了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外,不少时候也是一种摆威风或讲排场的需要。有一群代拎包的彪形大汉前呼后拥,在很多老板看来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有的老板请保镖甚至是为了应酬,如在交际场上不愿多饮酒,有了保镖就可以让他们代劳。 今年36岁的夏先生从1998年开始为一位酒店老板从事保镖工作至今。5年来,老板做生意的地方换了好几茬,但始终没有换掉夏先生这个“贴身保镖”。夏先生也跟着老板走南闯北,不断地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夏先生说,老板每次出门都会带着2位保镖和1位司机,夏先生和另一位保镖分别以“司机”和“秘书”的身份出现。 与夏先生不同的是,同样是做私人保镖的郑先生一直留在广州。从2000年至今,郑先生已为两位老板做过保镖。第一个老板是开夜总会的,请了2个保镖,郑先生兼任司机,几乎时刻不离老板左右。陪着老板应酬、吃饭,十分辛苦。跟随这位夜总会老板一年多之后,郑先生“跳槽”了。现在的老板是做建筑工程的,生意做得很大,家底雄厚,一次就聘请了十几位保镖,每次出门都有3位保镖陪同。 夏先生和郑先生都谈到,老板们请保镖似乎已成了一种习惯,如果哪天没有保镖陪同在身边了,会感觉生活当中失去了什么。而且,老板们习惯于长期聘用一个保镖,因为这样才觉得可靠。有条件的老板会让保镖成为自己的职员,以保证保镖的“长期性”与“稳定性”。比如夏先生的老板就在一个多月前出资为其开了一家小店,由夏先生的妻子经营,夏先生不忙的时候也去小店帮忙打理。夏先生说,这样就相当于为其全家都安排了稳定的工作。 记者采访中发现,大多广州老板和广州市民都对“私人保镖”持接受态度。在黄飞鸿的故乡广东佛山,记者采访了彭南咏春馆的吴明德师傅。他告诉记者,民间武术爱好者是私人保镖的主要来源之一,在“至少有10万人接触过武术”的佛山,常有一些广州老板特意来这里物色武艺高强之人做私人保镖。他说,若有人提出请他或他的弟子当保镖,他不会感觉太吃惊,因为他认为老板出于人身安全的考虑请保镖“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私人保镖将走向何方 如今的西方国家,私人保镖已成为一种像律师或医生一样的普通职业。然而对中国老百姓来说,私人保镖还是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事物。如何正确对待这一“新生事物”已引起社会及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何家弘教授堪称我国“研究私人保镖第一人”,早在1991年,他就在其著作《私人侦探与私人保安》当中指出:“私人保安业产生于私人侦探业,是私人侦探业的成熟表现形式。”何教授肯定了私人保镖业的存在,认为私人保镖业填补了社会治安管理机制中的空白,弥补了官方警察力量的不足。 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私人保镖的发展实际上是社会历史的一种倒退,因为私人保镖在维护老板利益时可能会侵犯普通老百姓的利益,这是现代民主国家所必须禁止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曙光教授在谈到私人保镖问题时曾表示,按照法律,私人保镖与普通公民没有任何区别,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应有特殊的要求,所有对普通公民适用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私人保镖同样适用。他说,私人保镖所能做的只是被动的防御,而不可能是主动的进攻。他们的任何暴力行为都应该控制在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范畴内,否则就会触犯刑法。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主任薛云华认为,法无明文禁止即被认为许可。目前法律工作者都认识到了私人保镖这一行当的存在,但没有人把它当作一个行业来看待,对保镖的活动范围和准则等,我国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只能以《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公司法》等作为参照。他认为,应该考虑私人保镖这一行业的特殊性,专门为其制定一些法律条文加以规范。 对于成立“保镖公司”的问题,何教授和薛云华律师都持肯定态度。据从事保镖工作的郑先生介绍,他曾于去年5月在广州成立了一家“保镖公司”,招聘了80多位保镖。他们招聘的保镖身高都在1.8米-2米之间,主要来自部队、武术学校和民间的武术爱好者,思想素质都比较高。那些具有黑社会背景的社会青年他们一概不予接纳。成立这个公司的本意是为了给社会上的“无主保镖”提供一个庇护,制定一些规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那些雇佣保镖的老板提供保镖的详细资料,以保证雇主的安全。但是,由于公安部门干涉,这个“保镖公司”在当年9月就解散了。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了解到,去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将原来42类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扩大为45类,其中新增的或在原来基础上更为细化的允许注册类别包括提供私人保镖、侦探公司、寻人调查等的“安全服务”。但是,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等于可以从事商标涵盖的经营活动,注册商标后只能代表商标的持有者可以独享对该商标的使用,但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限制在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之内。目前企业登记还没有涉及到私人保镖的范畴。 广州市工商注册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在为公众服务的保安公司大行其道的今天,广州仍然没有一家可以明确提出为个人提供保镖服务的“保镖公司”。但他同时表示,不可否认,广州仍有一些地下“保镖公司”存在。 何教授认为,“私人保镖”行业内部应定期互相联系和沟通,制定出一个自律机制,形成统一的准入制度和行业标准,对整个行业进行规范。他说,一旦这一规范得到有效的实施,对整个社会的治安、经济的发展都能够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但私人保镖毕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新鲜事物,国家目前还没有承认其合法性,是因为目前仍处在探索阶段,条件具备时会出现相应条例来规范这个行业。 郑先生则谈到,因为现行的法律没有对保镖这一行业作出规定,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他们并不清楚。他们不能以法律为依据,便只好“以老板为依据”了,很难做到“遵纪守法”。若社会能对这一行业制定规范,他相信90%的保镖都会按规定来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保镖”。 但同样是从事保镖工作的夏先生对“遵纪守法的保镖”这一说法却表示了置疑。他说,不可否认的是,目前聘请保镖的人当中,从事“不正当行业”的占了很大比例。按照夏先生的说法,“做正当生意的一般不需要保镖,只有走私、诈骗、开赌场的老板才特别需要保镖”。这些保镖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充当着“帮凶”与“打手”的角色。若对保镖行业立法,夏先生担心这部分人依然很难做到遵纪守法。 不过,夏先生还谈到,“进行规范总比放任不管要强”。他说,在他接触的同行当中,像他一样从事正当行业、愿意遵纪守法的“良民”还是不在少数。如果社会对保镖行业进行规范,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做个“遵纪守法的保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保护指定的人或财产不受到侵犯。 “富人被害”催生私人保镖 近几年时有发生的“富人安全”问题,使“私人保镖”这一神秘职业也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年初,连续发生的两起凶杀案件使得企业家的人身安全成为社会上的热门话题。1月22日,山西民营企业海鑫集团董事长李海仓被人枪杀于办公室,凶手也当场自杀。2月22日,在北京经营市场、身价数千万的浙江温州乐清富商周祖豹,在家门口被人刺杀,身中14刀。 随着暴力与反暴力的斗争日益尖锐,有关富人及其家属遇到抢劫、绑架、勒索的消息也屡屡见诸报端。 同是在山西,山西大同云岗实业总公司董事长刘建日从2002年2月开始受到黑社会的威胁,大同市黑社会恶势力在收取保护费遭到拒绝后多次扬言要灭他全家,并且经常半夜给他打恐吓电话,勒索金额高达1亿元。同年7月13日上午,刘建日携家人在为父亲扫墓返回途中,从树林中蹿出30多个人对他们进行突然袭击。刘建日在随行的亲朋好友及保镖的保护下,在旷野中奔跑了5个小时后才得以逃脱。 在杭州,杭州高新区浦沿镇某集团公司董事长章某今年1月9日晚走进当地公安局,手里拿着一封信,信里还夹了子弹。信上写着:“当年,你让我进去,现在我回来了;明天(1月6日)上午9点补偿我40万元,你我就谁也不欠谁。不要报警,我这子弹可不是买的,要不,就要你全家的命。” 在广东,近年来,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放置爆炸装置、寄信(有的信中附有子弹、毒物等物品)、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方式要挟、对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大肆进行敲诈的犯罪案件也呈上升之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一起案件:一个20人的黑社会组织通过结拜及制定“帮规”纠集在一起,自1995年以来在广州、东莞、深圳等地“有分有合、有组织实施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多人伤亡。 而在广州从事保镖工作的夏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今年3月,其老板的保姆被杀死在家中,家中的贵重物品也被洗劫一空。经查,凶案竟是老板的生意伙伴所为。 据了解,在我国有的省份,“侵财”案占了刑事案件的近90%。针对富人阶层的绑架、敲诈、勒索、抢劫等暴力事件占刑事案件的比例正逐渐加大,针对富人阶层的极端事件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 “富人被害”事件的发生,对富豪们心理上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增加自身安全防范方面的投入也成为必然。于是,“私人保镖”这个消失数十年的行业重又出现。越来越多的富人们选择了高薪聘请武艺高强之人,以应付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与影视作品中黑衣墨镜、面无表情的保镖不同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保镖往往以秘书、助手、助理或司机的身份出现,其担负的责任主要是保护雇请者的安全,并协助处理部分私人的相关事务。 有资料统计,当下中国有亿万富翁1000人,百万富翁300万人。另外,越来越庞大的体育明星、娱乐明星群体由于其公众人物的特殊性,往往也需要有专职的保卫人员协助他们工作。从事保镖工作的夏先生告诉记者,按照他的结交范围判断,广州的私人保镖不少于5000人。 而在国外,私人保镖已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美国司法部的一项调查报告表明,美国现有私家保安队员约160万人,其人数是正规警察的3倍。美国保安业营业额到2000年达到1000亿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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