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户居民讨回“采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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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3:18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黄海洋 主任记者王志东报道 沈阳一家房地产公司在16户居民住宅楼的西南侧建设一座25层高楼,居民认为高楼影响通风采光,多次找到房地产公司及有关部门反映,但没有结果,于是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皇姑区法院从立案、答辩、询问、开庭、调解宣判仅用24天,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据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房地产公司开发的25层楼是否因通风、采光而造成相邻关 经过法官实地观测,发现中午12时以前高楼并未影响16户居民;下午2点半以后对10单元有部分挡光,3点以后对9单元开始挡光。两天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面对群体诉讼,人员复杂,想法不一,容易感情用事。办案人耐心地向被告介绍16户居民中有75岁老人和下岗职工,且居住条件不易改善的情况下,促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根据楼层及朝向分别向16户居民给予2100至2600元不等的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