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贪官外逃:追不如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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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6:4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只是加入这个公约的国家,在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最低的一种法律标准。 我们与其让腐败、分裂分子潜逃到境外,花大力气把他追回,还不如事先做好防范。 嘉宾简介 陈正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预防处处长、博士。 田立晓———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处长。 新闻背景 4000人,50亿美元。今年起,这两个数字就频频见诸报端。“中国贪官还有4000余人携50多亿美元潜逃在外”,这两个数字足以激起中国老百姓的怒火。 日前,央视《新闻会客厅》节目请来两位全程参与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谈判和起草过程的专家,深入探讨了捉拿贪官归案的一系列问题。专家们指出,公约当然有很积极的意义,但目前来看,不可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追逃过程中国际合作的艰难,远远超过了一般人的想象。 相关资料 部分外逃贪官名单 杨秀珠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曾任温州市副市长 蒋基芳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 许超凡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 余振东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 许国俊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 程三昌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 【合作篇】 公约只是基础行动还须努力 新闻会客厅:在没有反腐败公约之前,捉拿贪官归案的难度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田立晓(以下简称田):这涉及到跟逃犯逃往国家进行国际合作的问题。第一,是政治意愿,第二,是有没有这样的法律基础。所谓政治意愿,比如在友好国家之间,也许没有足够的法律基础,但也愿意提供合作。 最难合作是西方国家。腐败犯罪分子逃亡目的地比较集中在西方国家,而恰恰是这些国家,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偏见,对我国法律制度存有偏见。特别是一些我们与之还没有双边引渡条约,甚至连司法协助条约都没有的国家,与之开展这项合作确实比较困难。 新闻会客厅: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能解决什么问题? 陈正云(以下简称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只是加入这个公约的国家,在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最低的一种法律标准。所以,它也是很脆弱的。反腐败公约的诞生,反映了国际社会在预防和惩治腐败犯罪方面合作的愿望。 另外也是给腐败分子一个国际合作惩治腐败犯罪信号。不能认为根据这个公约,我们就一定能够把罪犯引渡回来,但公约毕竟在国际上第一次对惩治腐败分子提供了法律基础,使得我们可以进行引渡,比如在没有双边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向这些国家提出引渡请求。 【思路篇】 惩治罪犯釜底抽薪 新闻会客厅:贪官带着大量的资金外逃了。几十亿的美金从发展中国家跑到发达国家,那在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时候,不同国家面对资金问题,态度是不是也是不一样的呢? 田:从某种角度上来讲,发展中国家是吃亏的,而发达国家是资金的流入方,他可能不吃亏。如果能够实现冻结犯罪分子资金的目标,我想这个罪犯即使不引渡回来我们也能够达到惩治罪犯的目的。 新闻会客厅:他的生存空间在国外没了,钱给他断了。 田:对,釜底抽薪,我想他不能在这些国家继续过豪华挥霍的生活。在经济上把它进行剥夺。因为可以想象腐败分子潜逃到境外,白手起家是很困难。 新闻会客厅:没钱是寸步难行。 陈:一旦把金钱给他剥夺掉,腐败分子在那个地方长期生存非常困难。 【举措篇】 加强金融监管及时进行举报 新闻会客厅:除了我们寻求国际上合作彻底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同时,我们国内应该为防止这一类事的发生做点什么? 陈:您提的这个问题正是我想说的,就是说我们与其让腐败分裂分子潜逃到境外,花大力气把他追回,还不如事先做好防范。事先做好防范有很多方面的工作要做。 一个方面就是加强金融的监管,现在因为我们国家现金流量大,实际上我们这几年,加强金融体制的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力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交易,大额交易,一些不是很正常的交易,或者是银行存款,客户到底这个钱是谁的,这些应该加强监管,加强监测这一方面。 另外还有一个腐败犯罪发生以后,这些犯案的单位应该及时进行举报。因为现在这些单位为了过去自己单位的形象,往往在腐败犯罪发生以后,很长时间不向有关主管机关报案,自己想把它进行内部消化掉或者解决掉。 新闻会客厅:有没有堵潜逃者于国门之内的案例? 陈:现在我们国内有一个比较好的措施,大家可能从媒体上看到。前几年我们实现了检察院和公安部门进行开展为时将近一年的专项境外追逃这种行动,后来就把这些已经在逃的腐败犯罪分子进行个人剪接,包括图像进行媒体上公布,网上进行公布。 另外向有关边防海关甚至我们的机场都有公布。这样身份证号码都在里面,图像也在里面,当你申请出关或者申请过安检的时候,把你身份证号码录入,如果是我们在逃缉拿的罪犯,他的图像会自动跳出。所以我们首都机场也抓了好几名。 【障碍篇】 取证是难中之难 背景 纽约买大楼杨秀珠“暗渡陈仓” “温州巨贪”杨秀珠,并非像有的媒体所言“仓皇逃窜”,而是经过长时间算计的——杨秀珠早在七、八年前就已在纽约曼哈顿昂贵的商业区购买了一座楼房。 据调查,1996年有位姓缪的商人以他开设的贸易公司名义买下曼哈顿中城一处5层公寓大楼,首期付款就有55万美元,总价据说以百万美元计。几个月后,缪姓商人便将这处房产转让到与他关系密切的杨秀珠名下,当时她刚刚上任温州市副市长。 新闻会客厅:杨秀珠以她公务员的身份、工资收入不可能拥有这样一种物质生活? 陈:关键是你怎么证明,她拥有的财产是贪污、受贿或者是挪用公款购置的,她可以辩解是亲人捐赠的,或者是其他家属合法经营所得。这是已经立案的,还有一部分是没有立案,他在立案之前已经潜逃出去了,没有立案根本没法启动程序。 还有一点,出逃国家自觉也好不自觉也好,是故意也好不故意的也好,但我个人理解大部分是故意设置障碍。虽然我们提供了很多的证据材料,证明购置的财产确实是腐败资金转换成的。但他们就是说证据不充分。因为认定评价是不是符合要求,标准掌握在人家手中。 新闻会客厅:光自己查出来他是贪官不行,还得通过大量的证据确信他就是贪官。 陈:这一点也是我们觉得很困难的地方,因为你不可能像国内马上就能坐在一起进行解释工作,做说明工作。跟其他国家的司法部门打交道是很复杂的,成本也是很高的。 央视《新闻会客厅》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