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十万就是不承认 铁证锁定“零口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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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7:04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晓亮许丽薇杨祥兴 尽管万由志始终没开口交代自己“拿”钱的事实,但在江汉区检察院反贪侦查人员铁的证据前,万由志仍受到法律的制裁。 2000年,时任武汉煤气(集团)公司液化气公司分管销售业务的副经理万由志与昆明 2001年初,承包了福州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的陈某通过他人认识了万由志。在业务来往中,陈与万约定按每吨液化气提留30元的比例,给万“好处费”。2001年12月至2002年6月,陈按万的要求,先后5次将6.9万元“好处费”汇到了万的银行卡账户上。 2003年1月,万由志获悉检察机关正在调查自己的问题时,为了掩盖受贿之实,专门要陈某给自己写了一张6万元的“借条”,并要求对方将“借款”的落款时间提前。万于当月派人专程从福州找陈某拿回了此“借条”。 万在归案后至庭审时始终辩解这些钱都是对方还给自己的“借款”。但反贪侦查人员取得的大量证据证实了万的犯罪事实。 记者昨日获悉,江汉区法院近日已对其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