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工钱系列报道之六民工难跨法律援助门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8:33 海南日报 | |
作者:姚莉莉 唐晓来源:海南日报为无力打官司的贫弱者埋单,这是政府通过法律援助向全社会作的承诺。 根据这一宗旨,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民工应是法律援助的极大受惠者。但当民工讨薪这一话题在社会上讨论得如火如荼之时,省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类案件的数字仍是零。民工与法律援助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距离呢? 32岁的湖南籍民工陈海,今天向记者讲述了他申请法律援助的一次经历。 陈海去年在海口一建筑工地打工时,包工头欠了他2000元工钱。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线,陈海找了包工头不下20次,但对方总以“建设方没给钱,我拿什么给你”为由,一再推脱。 陈海决定和包工头打官司,想起报纸上说的法律援助,就把电话直接打了过去。 电话那头的大姐很热情,表示很同情陈海的遭遇,并向他明确:陈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完全属于法律援助的代理范围,只要他去法院立案,就可去中心正式申请法律援助,由他们找律师帮他打官司。 法律援助怎么申请?大姐告诉他,除了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外,还要让单位开张证明,说明他确实经济困难。 陈海傻眼了,他是民工,哪来的单位?就算包工头挂靠的公司算是单位,他们正欠着你的工钱呢,怎么会给你开证明呢? 电话那头的大姐又补充说,没有单位,到居委会开也行。 陈海去年的工地在秀英,而现在的工地在海甸岛。他先去了去年工地所在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说,陈海目前已不在他们辖区内,他们没法证明。于是,陈海又跑到现在工地所在的居委会,但对方说他们并不了解陈海的情况,不能开这样的证明。跑了一天,陈海还是没法证明自己确实经济困难。 “不想打官司了,麻烦。”陈海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上了法院,说不定又要开什么证明呢?” “接到的咨询不少,我们也很愿意帮助他们,但最后没有一个人来申请要求法律援助。”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一个法制日益健全、讲求法治精神的国家,拿起法律的手段解决欠薪问题,应该是最根本、最明智的解决方案。”在记者采访中,这是政府各部门人员再三向记者强调的一点。 问题在于,对于绝大多数民工来说,法律维权的门槛显得过高,他们既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支付诉讼所需的费用;也没有足够的精力,来面对一场诉讼所延续的时间。 法律援助本该是民工依法维权的一把利剑,但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不少民工对法律援助还很陌生。而按照目前的《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申请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经济困难的证明,这无疑更给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设置了“门槛”。 (本报海口12月23日讯)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