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捉奸被迫签下协议 法院认为不具法律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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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1: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4日电据南国早报北海报道,丈夫与情人幽会被捉,为平息事端,被迫签下协议,承诺将家庭财产全部给妻子。3年后,夫妻离婚法院认为此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2000年10月北海市的元某在家中与情人幽会被妻子捉奸在床,心中有愧的元某怕把事情闹大,便与妻子签订了一份家庭财产分配协议,承诺婚后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 今年10月,丈夫元某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将儿子判归自己抚养,并公平分割财产。而妻子则出示了当年丈夫写下的财产分配协议,希望法院按照元某的“承诺”,将财产全部判归自己,孩子也判归自己抚养,男方出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对于丈夫元某在尴尬时刻与妻子签订的协议,因并非元某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则不予采信。而存在第三者问题的元某,应对夫妻感情破裂承担主要责任。(傅茗、许海鸥、吴雪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