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毒”罪犯昨被处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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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1:2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庄建城通讯员宿华文)昨天上午,汕头市中院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4宗刑事案件作出判决。 汕头籍农民李林添,2001年3月3日上午,在得知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北林村与南安村的英歌队在游行中发生冲突后,即携带仿“六四”式军用手枪1支赶到现场。当其右眼被英歌棒击中时,即朝南安村方向的人群射击,分别击中被害人杨×玲的头部、杨×良和杨×海的 另外,1992年3月22日深夜,李林添与同案人李振兴、李五十等人放火焚烧潮阳区贵屿镇南安村被害人魏×春家,烧毁财物价值人民币7万元。李林添还于1993年8月至9月间与同案人李振兴、李立周、李兴华及李明群等或分或合,采用持枪威胁及暴力殴打等手段在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等地抢劫3宗,劫得人民币3万多元及摩托车1部等财物,并致1人重伤。1993年8月28日上午,李林添与同案人李明群、李壮忠等将被害人庄×忠非法拘禁在北林村一旧屋中;当天下午,被害人之母交人民币500元给同案人后才将庄释放。1993年9月5日晚及2000年12月25日上午,李林添分别纠集其他同案人持刀伤害被害人庄×金、李×雄,致1人重伤、1人轻伤。 汕头市中院以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罪对李林添进行宣判,决定执行死刑。宣判会结束后,罪犯李林添、胡小陆、陈玉辉、陈均远、罗少权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