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领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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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1:3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首先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提供下列材料:书面申请报告;身份类证件及其复印件;收入类证明。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申请对象,须提供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然后,社区居委会受街道、镇委托接受申请,并先行在申请人居所地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后,成立有社区民警参加的调查小组,于一周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全面调查 街道、镇会审后,将申请人名单、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月人均收入、月补差金额等情况交由社区居委会在申请对象居所地附近张榜公布5日,接受群众监督。 街道、镇对张榜公布无异议的、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对象,填写《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花名册上报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签署意见、盖章后填写《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将申请材料、审批表、《低保金领取证》交街道、镇做好建档工作(一户一档)的同时,及时划拨保障资金,街道、镇将《低保金领取证》交由各社区居委会发放到申请对象手中。管理审批机关自接受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天内办结审批手续。 作者:倪艳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