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讨薪,拿起法律武器①:讨薪无果走极端,危险!(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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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4: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法律专家称,走极端方式会扰乱社会秩序,甚至触犯刑律,即使动机有理照受处罚 文/本报记者 罗颖 王晓云图/邝飚 法律是一门武器,但并不是人人都会用。在讨工资的路上,有的明明被拖欠工资,却因过了诉讼时效无法维权;有些官司虽然赢了但拿不回一分钱,胜诉的判决就像一纸空文;有的历经千险讨回几百元,时间却像跨越时空一样过了两三年…… 《今日说法》版将推出“特别关注:讨薪,拿起法律武器”系列报道,我们将告诉您,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巧妙地避开各种陷阱,预防欠薪,或者有效应对欠薪。 应理性对待欠薪问题 不久前,广州东山区汇龙酒楼员工讨工资成了的热门话题。在老板欠下近50万元的员工薪水逃跑之后,员工们不是去爬高楼,也不是砸锅卖铁,而是有组织地行动起来,开始自己经营酒店,并运作得井井有条。虽然自救经营在操作的合法性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这种理性对待欠薪的精神可谓典范。 面对欠薪,讨回的方式多种多样。用非法的方式还是合法的方式?宜三思而后行。如果发生拖欠工资的纠纷,员工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此外,法律援助可以说是最有效贴身的法律帮助了。前往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援时,必须带好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比如户口本、工作证、军人证等,还有所申请案件的相关材料。 每年这个万家期盼团圆欢庆新春的时候,一群被拖欠着血汗钱的外来工们,他们痛苦、无助的眼神让人无法回避。外来工,是一个城市最真实的建设者。他们真切地工作在每一个人的生活里,却可能行走在城市的最边缘。 并不是每个被拖欠工资的打工者都有重庆熊德明那样的好运气———碰上总理为她讨工钱。熊德明能当选2003年度经济人物候选人,再次说明:欠薪问题,真的不容忽视! 然而,几乎在年末的每一天,追讨工资似乎成了一出连续剧,以各种各样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地方上演着。剧情的背后虽然折射出打工者无尽的辛酸和无奈,但以这样的方式,真的能讨回工钱吗? 今年10月11日清晨,7名从贵州来的民工为讨工钱,攀爬上广州越秀区万福路某楼盘工地一座80余米高的塔吊。他们有的爬在塔臂上,有的爬在塔楼上,或站或坐。因要求承包该工组的负责人结算所欠1.6万元工资未果,于是爬上塔吊,向该工地负责人威胁“如不解决欠款,就从塔吊上跳下”。经过近4个小时的劝说,7名民工才放弃跳塔念头安全爬下塔吊。据了解,这是该工地今年8月份以来发生的第3起类似事件。 难道爬高就能理直气壮地讨工资吗? 广州警方有关人士称,现实中有些打工者觉得把事闹大,警察、消防等会来到现场,媒体也能报道,这样就会给有关方面和社会施加压力,就会解决问题,结果往往因此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触犯法律。专家解释说:“如果没有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或者影响轻微的,一般都以说服教育为主,较重的也只是治安拘留。如果危害到公共安全,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警方法律专家告诉记者,动机再有情理,只要扰乱社会秩序,都应依法受到处罚,动机只是处理上的一种参考因素。 由此看来,爬高楼,并不是一条通往胜利讨薪的路。 一名张姓工人称:“工头欠我们几千元工资,所以我们把工头‘押’到马路上。”另一名四川南充的工人小何说,他们也知道堵路会影响他人,但由于欠薪问题,他们实在想不出其他办法,才作出此举。 法律专家说,民工讨薪值得同情,但这种做法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一是强行让工头堵路,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二是妨碍公共交通。法律规定,聚众(3人以上)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的,依?铡缎谭ā返?291条相关规定,可以依法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报复:持刀刺向老板孩子 20岁的曹某从湖南来到广州一家毛衫厂打工。等到了年底,曹某却只拿到100元的工资。他怒从心起,决心报复一下狠心的老板。一天下午,老板5岁多的儿子放了学,曹某从后面追上,用刀狠狠地向孩子喉咙割去。回到厂里,他又看见老板年仅1岁的小女儿正在玩耍,便又操刀向女孩的喉咙砍去。幸而旁人及时捉住了曹某,制止了其继续行凶。5岁的男孩因失血过多,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1岁的女孩被刺成重伤。等待曹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汪某在广州市白云区某电子厂工作,因老板拖欠数月工资未发,汪某索要未果后,汪某越想越气,找到三个老乡强行将老板的亲戚肖某挟持到位于从化的某出租屋,以暴力威胁肖某打电话通知老板,要求立即支付汪某等人的工资,拿钱才放人。广州白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等4人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将他人拘禁,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汪某与另一人在这个犯罪行动中起主要作用,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另外两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工资没有拿到,他们只能在监狱过新年,而自己的人生履历上也将留下了污点。 自焚:大不了同归于尽 今年1月2日,来自四川的民工徐天龙为给工友讨要欠薪,在山东济南市高新开发区科技文化广场工地上被包工头指使手下人殴打,气愤的徐天龙买来汽油浇到自己身上,抱住包工头欲同归于尽,造成自身严重烧伤。 据医院烧伤科医护人员介绍,徐天龙烧伤面积达12%,面部及双手烧伤度已达到3级,估计会落下终身残疾。 为什么要选择自焚?徐天龙回答说:“我想不通,咱们干的是最累的活,挣的是血汗钱,身后一家人眼巴巴盼着这点工钱过年,可包工头不但不给钱,还打人,心太黑了。实在没办法,才想到与包工头同归于尽!” 然而到头来,最受伤害的却是自己。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么做,值得吗? 投诉电话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96915 广州市劳动监察大队83338306 东山区劳动监察中队37631323 越秀区劳动监察中队83552685 荔湾区劳动监察中队81378296 海珠区劳动监察中队84392685 天河区劳动监察中队87568311 芳村区劳动监察中队81504543 白云区劳动监察中队86385299 黄埔区劳动监察中队82270242 开发区劳动监察部门82212111 从化市劳动监察中队82755650 番禺区劳动监察中队84692959 花都区劳动监察中队86969883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