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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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03:3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为切实保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对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按通知规定,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每小时不低于2.78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65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9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95元人民币。这个新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新标准将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这两年,北京市已连续多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1 作者:奚宇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