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购物小心“中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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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07:4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牟凝慧 通讯员 白树友)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西安各商家都进入销售旺季,而此时也是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商品投诉较多的时期。就此,西安市工商局提醒市民,购物时要提高警惕,认清不法商贩的骗人伎俩。 留意3种假冒招数 从近几年的节日购物以及职能部门打假情况来看,不法商贩骗人的手法无非这么几种: 伪劣商品“傍”名牌 借用知名品牌、知名企业的厂名厂址以及商标,或用与知名企业、品牌的标志极其相似的商标标志,以混淆消费者的视线。如被查处的一起喜之郎果冻案,造假者将“喜之郎”改为“喜之即”,使其外观与正品包装装潢十分相似,如果不仔细辨认很难看出是仿冒品。 冒用权力机关审批文件 国家为了控制商品质量,对不同行业及商品制定了不同的标准,一些造假者冒用或伪造质量标志,只有国家权力机关、机构方能审批的生产许可证或质量认证标志,伪造本来就不存在的质量标志进行虚假宣传。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用一种产品冒充特性不同的另一种产品,以价格低、等级低、档次低的产品冒充高规格、高等级、高档次的产品;或掺假使假,故意在一种产品中掺入杂质以牟取暴利。这一情况多见于一些小企业,资料显示近年一些小企业出厂的商品约10%至15%都是不合格的。 保持科学消费心理 假冒伪劣行为屡屡得逞的原因,除了不法商贩狡猾以外,消费者的购物心理也不容忽视。购买商品时不仔细查看,买了便走,“少花钱”、“摆阔气”以满足虚荣心……这些都被制假售假者所利用。 对此,西安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节日购物一定要货比三家,认真挑选,尤其要认清注册商标标志,注意开发票,并查看商品的合格证、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