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学生遭训斥后猝死 老师承担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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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09: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12月25日电(胡锦武、刘洪)13岁的初一女生陈芳在被老师严厉训斥后,竟猝发心脏病而死,老师到底该不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日前,江西波阳县人民法院在对发生在莲山中学的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调解时认定,教师吴某训斥行为过当,应对陈芳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陈芳为波阳县莲山中学初一年级寄宿生,2003年4月2日寄宿期间,她与其他5名同学偷 波阳县人民法院调解时认为,教师吴某对陈芳的死亡虽无必然因果关系但有直接因果关系,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同时,莲山中学在陈芳寄宿期间存在管理失职行为。据此,法院认定教师吴某、莲山中学分别赔偿陈芳家属经济损失5200元和5800元。(完)(来源:新华网) | |